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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龍縣廣隆煤礦事故分析(安龍縣廣隆煤礦事故分析)

    2019年12月16日,貴州省黔西南州安龍縣廣龍煤礦發生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6人死亡。該礦為鄉鎮煤礦,設計生產能力15萬噸/年,認定為低瓦斯礦井。礦。

    事故發生後,貴州煤礦安監局會同貴州省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全麵調查;貴州省監委派員同步調查。目前,事故已結案。事故調查組認定,該事故為責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廣龍煤礦運輸巷掘進工作麵煤炭開發地質結構,存在煤與瓦斯突出風險;挖掘過程中未采取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防突出措施並沒有消除煤層突出的危險;機械化挖掘機截煤引發煤與瓦斯突出。

    安龍縣廣隆煤礦事故分析(安龍縣廣隆煤礦事故分析)

    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一是廣龍煤礦未按要求開展瓦斯等級識別。井下出現明顯突出跡象後,未重新測量瓦斯參數,未對突出煤層進行治理和防突出措施,鋌而走險。二是廣龍煤礦故意隱瞞瓦斯真實情況。甲烷傳感器未按要求懸掛,甲烷傳感器進風口被塑料袋或煤泥堵塞。當監控係統發出燃氣超限報警信號時,監控器拔掉數據傳輸線。第三,廣龍煤礦在出現明顯突出跡象的情況下,並未下達撤離工人的命令。2019年11月中旬以來,運輸巷、回風巷瓦斯頻頻超標,並有煤炮、頂鑽、夾鑽、噴孔等明顯突出跡象。工人仍被勒令冒險進行非法作業。四是廣龍煤礦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混亂。未做好基礎地質工作,未及時發現運輸巷煤層賦存變化的;將工程非法承包給不具備資質的人提奇夫,提奇夫又將地下采礦工程分包給不具備資質的陸傳兵;特殊作業人員嚴重不足,無證上崗;他們拒不執行監管指令,違法違規組織生產。五是煤礦上級公司和煤炭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其對旗下煤礦不具有實際管理權,未實現真正控製、真正投資、真正管理。公司未履行公司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對廣龍煤礦長期違法生產和重大隱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跟蹤落實整改。六是中介機構出具的評估結論失真。華北科技大學在廣龍煤礦C3煤層煤與瓦斯突出風險評估及瓦斯基本參數確定工作中,評估人員未前往廣龍煤礦現場,直徑現場施工的測壓孔長度、密封長度不符合測量要求。計劃要求、壓力表讀數觀察時間和取樣方法也不符合要求。聘請的現場人員偽造數據,導致測量參數和評價結論失真。七是安龍縣工業和科技局安全監管工作不到位。廣龍煤礦違法違規生產活動未及時製止和查處;發現煤礦未執行停止掘進的監管指令後,未采取措施督促煤礦執行監管指令;派駐礦井安全監察員巡查次數、夜班巡查次數及參加煤礦早調度會次數不符合履職要求的情況。八是安龍縣委、縣政府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對等責任和一崗雙責存在差距。煤礦日常監管和行業管理人員配備不足,煤礦安全監管力度減弱。30萬噸/年以下煤礦瘋狂搶產、未退出,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存在差距;煤礦一體化推進緩慢。九是黔西南州能源局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有所削弱。黔西南州煤炭產業發展規劃,特別是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和有序退出相關工作進展緩慢。

    據此,事故調查組和紀檢監察機構對安龍縣委書記、縣長、實際投資人、承包商、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機電部等33名責任人員提出了問責建議。廣龍煤礦電氣工程師。礦副廠長、通訊防務副總工程師、同煤公司董事長等9名公司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調查。